各学院:
2024-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之后,根据《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金的管理,经研究决定,第一榜有9位同学存在违反校纪校规、休学等情况,于3月21日至3月24日公示后,经学院反馈,现公示第二榜,取消龙晓英等2位学生2024-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,同时补充肖扬等2位学生获得相应资助(名单附后)。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国家奖、助学金的管理,希望获资助的学生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校纪校规。公示时间为工作日三天,如有异议,请广大师生于4月27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或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进行反映(来函来电请注明本人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及时反馈调查意见)。
电话:0731-58290703学生工作部、0731-58291312纪委监察专员办
监督邮箱:xgczzb@hnust.edu.cn
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